悬赏公告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,部分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方式逃避执行,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。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,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,现依据申请执行人悬赏执行申请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二条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二条、第二十三条、第二十四条之规定,特此对下列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:未履行标的35000元及利息执行案号(2023)京0118执1385号被执行人蔡兰香,女,1980年5月9日出生,汉族,住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顾册村七区58号。公民身份号码110228198005094624。悬赏金额及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蔡兰香相关财产信息(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)经查证属实,并由密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到位全部案款后,给予人民币5000元整的悬赏金。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实际执行完毕之日止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:余法官联系电话:010-69092151010-69092396邮寄地址:北京市密云区西大桥路8号密云法院郑重承诺: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提供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。以上内容来自密云法院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特别声明:以上内容(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)为自媒体平台“号”用户上传并发布,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。 |